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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現象情況的匯報
關于超生現象情況的匯報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為有效控制人口數量的過快增長,我國全面推行計劃生育。1982年計劃生育被定為基本國策。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計劃生育以法律的形式被規(guī)定下來。該法律中明確規(guī)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超生問題從來沒有停止過,在有些地方和人員身上還表現得比較突出。人口計生工作中暴露出來的超生問題讓人深感憂慮。
多年來,農村的計劃生育工作,經常被說成是天下第一難的工作。不少農民變著法兒與政府過不去,千方百計多生孩子,他們不惜荒了土地,誤了生意,甚至不惜全家外逃,背井離鄉(xiāng),一出去就是幾年。結果是越來越貧,造成農村人口文化素質低下的現實。
為了多生孩子,想超生的人會想出各種各樣的招數來對付現行的計生政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條件,實現自己的超生愿望,這已成為當前超生現象的發(fā)展趨勢。
在我國農村造成超生現象的原因有以下幾點1、傳統(tǒng)觀念根深蒂固,沒有男孩不能傳宗接代。2、一個孩子太孤單,不利于孩子成長。3、現在社會突發(fā)事件較多:車禍、不治之癥(疾。┑,一個孩子的家庭失去一個就是失去了全部。4、農村社會保障少,(325224.com)大人對將來養(yǎng)老問題有顧慮,多一個孩子多一份放心。
在治理超生的對策中首先要讓每個家庭認識到計劃生育政策依然是基本國策,不能違犯;其次應盡快完善農村社會養(yǎng)老保險體系,沒有適當的保障,農民"養(yǎng)兒防老"的觀念就不可能根本轉變;最后是應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監(jiān)控流動育齡婦女的孕育情況,避免既成事實的超生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