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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反對校園欺凌的心得
我們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啟發(fā)后,馬上將其記錄下來,這么做能夠提升我們的書面表達能力。到底應如何寫心得體會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于反對校園欺凌的心得,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于反對校園欺凌的心得1
身為一名青年教師,我對最近發(fā)生的校園欺凌事件感到痛心,如江西南昌市女生99秒被扇32記耳光事件,重慶女生太邋遢被5同學圍毆打成十級傷殘等等,這些事件讓每一個人都感到憤怒。我們教師一定要充分發(fā)揮自身的優(yōu)勢,要更加積極主動,去普及校園暴力帶來的惡劣影響,以自己的模范行為影響和帶動廣大學生,杜絕校園暴力,創(chuàng)建和諧校園
老師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者,傳播者,是廣大青少年學生的指導者,引路人,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在當前關鍵時刻,我們要引導學生、學生家長,充分認識校園欺凌所帶來的傷害.身為一名教師,我們能做什么。教師,教書育人,而更重要的是育人。所以我們應該想想如何在自己的課堂中讓我們的學生學會做人。理論說教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以身作則才是一種更有效的教育。
作為教師還應該培養(yǎng)學生的責任心。一個有責任心的人才是這個社會所需要的人。要對自己負責。自己要努力完成自己應盡的義務,要是自己成為一個自己滿意的'人。要對他人負責。我們的生活,不是只有你一個人,而是還有其他人。所以要對他人負責。
當今和以后,無論到什么時候,不該做的事不做,不該說的話不說;認認真真工作,扎扎實實做人,我們要進一步加強學習,確保校園和諧平安穩(wěn)定。
關于反對校園欺凌的心得2
近幾個月來我們國家發(fā)生了多起校園、慘案,讓人觸目驚心,也讓我們更加關注校園安全。針對近期連續(xù)發(fā)生的校園安全極端事件,我們學校高度重視,積極行動起來,切實加強校園安全保衛(wèi),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在學校加強安全保衛(wèi)的同時,同學們也要學會一些面對危險的應急方法:
1、在威脅與暴力來臨之際,首先告訴自己不要害怕。要相信邪不壓正,終歸大多數(shù)的同學與老師,以及社會上一切正義的力量都是自己的堅強后盾,會堅定地站在自己的一方,千萬不要輕易向惡勢力低頭。而一旦內(nèi)心篤定,就會散發(fā)出一種強大的威懾力,讓壞人不敢冒然攻擊。正如剛才那位升旗手說的,萬一發(fā)生危險,要像小老虎一樣會撕咬,像小山羊一樣敢頂角,不能聽之任之,要想方設法逃離。
2、大聲地提醒對方,他們的'所作所為是違法違紀的行為,會受到法律紀律嚴厲的制裁,會為此付出應有的代價。同時迅速找到電話準備報警,或者大聲呼喊求救。
3、如果危險發(fā)生,可用自己的書包、掃把、凳子、桌子等物來擋,可以躲避受到的打擊;若是隔壁班發(fā)生危險情況,要趕快關緊自己班的門、窗,不讓歹徒進來。
4、如果受到傷害,一定要及時向老師、警察報案。不要讓不法分子留下“這個小孩好欺負”的印象,如果一味縱容他們,最終只會導致自己頻頻受害,陷入可怕的夢魘之中。
5、如果周圍有人,要大聲喊叫,引人注意,同時也要避免激怒歹徒萌生殺機,須以保全生命為第一考慮。
6、要冷靜與歹徒合作,先取得信任,再運用機智逃離。
7、找機會逃到人多的地方求救,或躲入商店、民宅。
8、在公共場所應找服務臺人員或向警察求助。
9、若在大馬路上,可以用手敲打路旁停放的車輛,讓車子警報器大響以嚇退壞人。
同時希望同學們做到以下幾點:
1、上課期間,學校大門、小門關閉,任何同學都不得私自走出校門;因生病等特殊情況需家長來接的,要經(jīng)過班主任同意,開具《學生離校通知單》后,方可離校。
2、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堅持不懈地養(yǎng)成守時的好習慣。
3、遵守學校的秩序,課間不在走廊追追打打,橫沖直撞;上下樓梯靠右走,一定要做到,不推、不擠、不跑、不跳。
4、上午、下午放學清校鈴聲響后,任何同學不得在校內(nèi)逗留。上午離校時間為11:30,下午離校時間為4:55。
5、放學后排好路隊,出校門后到指定位置及時回家,不在路上玩耍,不搭理陌生人。一旦被壞人糾纏,要冷靜與其周旋,并設法向路人或警察求助;及時將情況向家長、班主任或?qū)W校安保人員報告。
老師、同學們,為了個人的成長,為了家庭的幸福,為了這榮辱相伴的整體,讓我們共同筑起思想、行為和生命的安全長城,提高安全意識,在全校形成一個“人人關心校園安全”的濃厚氛圍,做到警鐘長鳴。
關于反對校園欺凌的心得3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是關系到祖國的未來的發(fā)展、前途和命運的一件國家大事,長風中心學校根據(jù)是教體局關于《x市人民政府督導委員會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的要求,結(jié)合學校實際組織全校師生開展了“拒絕校園欺凌,構建和諧校園”主題教育活動。通過這次活動,我實在受益匪淺。下面我就活動開展談幾點體會。
一、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
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學生思想道德的教育,也就是做人。作為教師要有一顆博愛的心,去愛每一個學生。愛是教育的靈魂,愛是塑造美好心靈的力量。老師應該怎樣愛自己的學生呢?平等的愛,理解的愛,尊重的愛,信任的愛,民主的愛等等,這些都是老師愛的真諦。不論在生活上,還是在學習上,都要給予學生必要的關心和幫助。還要抽時間和他們談心、交流,共同活動,縮短師生距離。只有注入了愛的教育才能引起學生的共鳴,才能達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二、開展互動教育,調(diào)動未成年人的積極性主動性。
未成年人處于生理和心理成長發(fā)育的關鍵時期,他們對外部世界充滿好奇和渴望,樂于接受新事物,思維開放活躍,主體意識、平等意識較強。這就需要我們在開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時,自始至終都堅持以人為本、以學生為中心,充分理解和尊重他們,改變以教育者為中心的思維方式,使未成年人處于教育過程的主體地位;一年級的小朋友在此次班會中增強了自我保護意識,老師教育學生們從自身做起,從身邊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做一個“向上向善好少年”。三年級的同學在班會中獲益良多,紛紛走上講臺交流了自己的切身感受,引起大家的共鳴。四年級的同學通過這次主題班會,同學們牢固樹立了“遵紀守法為榮,違法亂紀為恥”的.思想,學會了正確處理同學之間的關系,學生明白了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法律知識在師生的心中生根、發(fā)芽、開花、結(jié)果!
三、堅持學校教育與社會實踐相結(jié)合。
在開展“反校園欺凌,建平安校園”主題教育活動過程中,我校充分利用學校和社會這兩個課堂、兩個陣地,既重視課堂教育又重視社會實踐,既進行認知教育又開展實踐教育。各校充分利用網(wǎng)絡資源,結(jié)合我國各地近年來真實存在的“校園欺凌”的典型校園事件案例,為學生們敲響了安全警鐘。通過主題班會,同學們深刻地理解了什么是“校園欺凌”,會產(chǎn)生怎樣嚴重的后果。同學們紛紛表示以后要友愛同學,互幫互助,不欺負弱小,做一名文明的小學生。這次“法制教育之反欺凌”主題班會貼近學生生活,受到五年級同學們的歡迎,同學們意識到該如何保護自己、愛護他人,同時也激發(fā)了學生對法制學習的興趣,增強了法制意識。對于高年級學生而言,不僅要了解反欺凌的方法,老師還引導同學們真正認識到在現(xiàn)實生活中校園欺凌帶來的危害,它會使受害者們身心承受著極大的壓力,變得自卑、膽怯、抑郁、焦慮,嚴重影響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發(fā)展。中心小學六年級的同學意識到校園欺凌帶來的惡果,個個爭當表率,決心要用實際行動保護學弟學妹!
關于反對校園欺凌的心得4
近年來,性質(zhì)惡劣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在網(wǎng)絡上頻頻曝光,如何防范校園欺凌和暴力,構建和諧校園,已成為教育和社會共同話題。初中階段的學生主體有其特殊性,既有可能是校園暴力的受害者,也可能成為校園暴力的施暴者。今天我將以案例的方式,就校園欺凌和暴力現(xiàn)象、成因及其解決對策進行分析和探討,大家可以通過案例或多或少的反思自身情況,以期引起全校師生的關注和警覺,為構建平安和諧校園,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提供幫助。
一、刑法與校園暴力
1、關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問題
《刑法》第17條第一、二款規(guī)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人故意殺人,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在年齡上劃分負刑事責任的階段,既有警示有暴力傾向的在校學生,一旦達到一定辨別是非的能力就要承擔因此產(chǎn)生的法律責任,同時照顧未成年生理和心理特點。
2、關于未年人的刑罰問題
《刑法》第17條第三、四款規(guī)定,已滿14周歲,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14周歲不予刑事責任的,責令他的家長或其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時也可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
二、校園暴力產(chǎn)生的原因
正所謂有果必有因,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的頻發(fā),侵害未成年人權益以及未成年人犯罪問題日趨嚴重,都有其中的緣由,仔細分析,主要有幾下幾個方面:
(1)內(nèi)在因素--心理上的不成熟。未成年人正處于生理和心理發(fā)育成長階段,分辨是非、區(qū)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響的能力較差。貪圖享樂、不思進取、不勞而獲的不良動機是未成年人產(chǎn)生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一些未成年人由于過早的走入社會,沒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沒有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凡事喜歡攀比,具有享樂主義和拜金主義。同時由于未成年人多數(shù)沒有固定的職業(yè),沒有穩(wěn)定的收入,當他們面對物欲橫流的世界時,經(jīng)不住金錢的誘惑,所以不惜鋌而走險,實施盜竊、搶劫,甚至綁架、殺人等犯罪行為。
案例一:“爭女友”引發(fā)血案(李x等故意傷害案)
【案情】被告人李x為x中專學生,因與同學“爭女友”發(fā)生矛盾,后雙方約定“談判”!罢勁小敝衅渑c糾合的其他被告人孫x等人對被害人進行毆打,致曲x受傷。后曲x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法院認為,被告人李x等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均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懲處,并根據(jù)犯罪情節(jié)、認罪態(tài)度及賠償情況,對各被告人分別判以相應有期徒刑。
【點評】故意傷害在校園暴力刑事案件中是最為常見的犯罪類型。青春期的學生情緒比較容易急躁,一些辨別是非能力較差、法律意識淡薄的青少年受社會不良風氣影響,容易沾染江湖習氣。遇到問題不能理性解決,動輒大打出手。由于其心智尚未成熟,對事件的'嚴重性往往預估不足,更沒有想過暴力事件發(fā)生的法律后果,懵懂中已然走上犯罪道路。本案就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典型案例。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盡管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刑事責任年齡為十六周歲,但對于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仍應承擔刑事責任。
(2)外在因素--家庭、學校和社會的影響。
第一,家庭對未成年人疏于管教或教育方法不當。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而父母則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父母的一言一行對孩子的成長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甚至會影響孩子的一生。家庭成員的不良行為及錯誤觀念,很容易使未成年人模仿,影響未成年人走上邪路。一是單親家庭是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之一。由于父母離異、亡故等家庭完整性的破壞,使子女缺少家庭的溫暖和、教育和必要的關心,使未成年人過早喪失父(母)愛,心靈受到創(chuàng)傷,性格往往變得孤僻、冷漠。在外界因素誘導下,極易滑入犯罪軌道。二是家庭教育方法欠妥也是未成年人犯罪重要原因,F(xiàn)在一些父母過分的溺愛子女,使孩子從小養(yǎng)成了貪圖享受、懶惰成性、自私自利、任性、霸道的性格和不良品質(zhì)。一切以自我為中心的特點,一旦步入社會生活,很容易不顧社會道德,法律約束去追求自己的目標,從而發(fā)生違法犯罪的行為。
第二,學校對未成年人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力度不夠。很多學校教育以升學率作為考核學校和教師的主要標準,普遍存在重視文化課教學輕思想品德培養(yǎng)的現(xiàn)象,使未成年人得不到全面發(fā)展,道德品質(zhì)、法制觀念普遍下降。大多數(shù)的未成年罪犯在犯罪前毫無法律意識,作案時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犯罪,也認識不到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什么樣的危害和應當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
第三,不良風氣的污染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社會原因。未成年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社會當中很多不良風氣和環(huán)境自然會對孩子的成長產(chǎn)生很大的負面影響。社會的進步和發(fā)展,促進了經(jīng)濟的增長,但是也出現(xiàn)了一些拜金主義、享樂主義、腐朽生活方式等不良風氣。于是,見利忘義、唯利是圖、坑蒙拐騙、以權謀私、權錢交易、貪污受賄等社會不良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對社會風氣造成較大的不良影響。在文化市場上,一些不健康的圖書、報紙、音像出版物、不良網(wǎng)站和網(wǎng)絡信息,宣傳著封建迷信、兇殺暴力、淫穢色情的內(nèi)容,這些低級、暴力、庸俗的文化侵蝕了未成年人的思想。在現(xiàn)實的很多案例中,很多孩子都坦言,他所實施的犯罪行為都是從電視或者是互聯(lián)網(wǎng)上的一些影視作品當中模仿而來。
案例二:小錢大代價(劉x、李x搶劫案)
【案情】被告人劉x、李x伙同王x、陳x等人到x中學西側(cè),對在此維修凳子的該校學生萬x、黃x、進行毆打致李x受傷,并搶劫人民幣25元。經(jīng)法醫(yī)鑒定李x的傷情為輕微傷。法院認為,被告人劉x、李x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錢財,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并依據(jù)量刑情節(jié),對其判處相應刑罰。
【點評】搶劫是校園暴力的主要類型之一,在校學生參與搶劫的現(xiàn)象日漸突出。x些家庭和學校教育缺失的學生,受社會不良風氣影響,喜歡上網(wǎng)、吸煙、喝酒、泡吧等,產(chǎn)生對金錢的需求,當因為資金匱乏而導致x些欲望無法滿足時,便走上了搶劫的犯罪道路。因為法律意識淡薄,這些不良青少年往往不知道搶劫的嚴重后果。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搶劫罪是行為犯,即只要行為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搶劫財物的行為,無論是否搶到錢財,也不論實際搶到錢財多少,原則上都構成搶劫罪。
三、校園暴力典型案例
案例三:社會人員校園欺凌危害大(劉xx傷害他人案)
【案情】劉xx系中學初中學生,因瑣事與一同學發(fā)生矛盾,指示無業(yè)青年張x、文x教訓這名同學。張x、文x等人趕到學校時,與劉xx有矛盾的同學已經(jīng)離開學校。劉xx想起朋友殷xx與同學王xx有矛盾,隨即指使張x、文x等人在學校附近對王xx拳打腳踢,致王xx輕傷。
【點評】該案系校內(nèi)學生糾集社會閑散人員欺負傷害校內(nèi)學生的校園欺凌案件。同學之間偶有矛盾是正常的,要學會合理合法去解決矛盾,雖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予刑事處罰,但是學校對其嚴肅處理,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被告人張x、文x作為成年人,不但不幫助未成年人正確處理矛盾,反而逞強滋事,無故毆打未成年學生,不僅傷害了被害人身體健康,也傷害了被害人的心靈,其在學校周邊滋事的行為也影響了校園安全。
案例四:以大欺小、滋事生非(陳x尋釁滋事案)
【案情】陳x,x中學初三學生,16歲,快過生日了,父母給了他100元,但是他要請很多同學吃飯,他覺得不夠花,就與另一個同學李x商量找小同學要點錢花花,在放學的時候盯上兩個小學生,威脅其把錢拿出來,一個小學生掏出3塊錢,陳x不相信就這么點,一拳將小學生的鼻梁骨打成骨折,隨后在兩個小學生身上翻出一部三星手機和100元。后陳x因?qū)め呑淌伦锉慌刑幰荒炅懔鶄月有期徒刑。
【點評】本案例是典型的校園暴力案件,以大欺小、以強凌弱、隨意毆打強拿硬要等行為當下時有發(fā)生,要加強教育,增強同學們的法律意識,樹立遵紀守法和防范違法犯罪的意識。培養(yǎng)健全人格,善待他人,小學生面對欺凌時,注意求救,保護自己。
案例五:“以暴制暴”傷人傷己(被告人井xx故意傷害案)
【案情】被告人井xx,與被害人朱xx均系在校學生。二人在路上偶遇,因言語不和,朱xx毆打了井xx。同年4月1日,井xx到網(wǎng)吧找朱xx等人未果,隨即離開,朱xx等人聽說后即駕車追趕,井xx被追上后,見朱xx將車窗玻璃搖下,即持匕首捅刺車內(nèi)的朱xx,朱xx亦持斧頭將井xx面部劃傷。經(jīng)鑒定,朱xx的損傷構成重傷,井xx的損失構成輕微傷。井xx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其行為侵犯了公民的身體健康權,構成故意傷害罪,系未成年人,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點評】青少年應學會用正確的方式解決問題。被他人暴力傷害后,應向家長或老師求助,忍氣吞聲或自行找人幫忙打架,常導致事態(tài)擴大無法收拾。以暴制暴,甚至遷怒于他人,傷及無辜,更是不可取。校園暴力刑事案件中,常有因“以暴制暴”行為傷及他人,并致自己承擔刑罰的情形。本案中,井xx本是受害人,但他沒有采取正確的方式解決問題,由被害人淪為被告人。朱xx雖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而未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公安機關已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
案例六:“小口角”引發(fā)麻煩(沈x等故意傷害案)
【案情】孫x與被害人莊x因言語不和發(fā)生爭執(zhí)。次日上午,孫x糾合被告人沈x、黃x在其學校宿舍樓對莊x實施毆打,致莊x左膝受傷,構成輕傷二級。法院認為,被告人沈x、黃x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均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懲處,并對沈x、黃x分別判處管制一年和管制六個月。
【點評】同學間發(fā)生口角本為小事,大家各讓一步,很快就會盡釋前嫌。但對于一些心理健康情況較差的青少年,因不能很快調(diào)整好心態(tài),常因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滋生怨恨,并因此蓄意引發(fā)沖突,甚至是流血。本案就是一起因“小口角”引發(fā)的需承擔刑事責任的麻煩。青少年心理健康需要全社會共同關注,在家庭教育中更要關注子女的心理撫養(yǎng),重視性格教育。
案例七:社會人員參與的校園暴力事件(郭x等聚眾斗毆案)
【案情】被告人郭x和同學曲x因走路碰撞一事產(chǎn)生矛盾,二人便相約找人打仗。后被告人郭x糾集李x和同學姜x,李x又糾集楊x、張x、荊x等人到案發(fā)地點,李x持鋼絲鎖、荊x持套刀、楊x、張x、荊x、姜x、郭x等人持木棍對他進行毆打,致曲x受傷。法院認為,被告人郭x等與他人合伙持械聚眾斗毆,擾亂公共秩序,其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應受刑罰處罰。
【點評】校園暴力案件中,常有校內(nèi)學生糾合社會不良人員共同對他人實施暴力的情形,由于社會不良人員的參與,常使暴力情節(jié)更惡劣,事件后果更嚴重。我國刑法規(guī)定,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眾斗毆的;(二)聚眾斗毆人數(shù)多,規(guī)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四)持械聚眾斗毆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案例八:一錯再錯終釀大禍(王x故意殺人案)
【案情】20xx年6月11日至13日間,被告人王x與被害人梁x、劉x、房x等人均在x中學參加初中畢業(yè)考試。期間,王x曾幾次因其他學生注意其發(fā)型而謾罵、毆打他人。6月13日,王x在準備進考場時,被害人一方中有人在該校二樓中間大廳喊“鍋蓋”,隨即王x來到劉x等人處問是誰叫他,并與劉x發(fā)生口角,打了劉x一巴掌,梁x、孫x、房x等人見狀上前與王x發(fā)生打斗。期間,王x持隨身攜帶的單刃刀先后朝梁x胸部捅刺一刀,朝房x、劉x、孫x等人胸、腹部捅刺數(shù)刀,致梁x死亡、房x和劉x重傷二級、孫x輕微傷。被告人王x在案發(fā)現(xiàn)場被二位老師控制,后被趕赴到現(xiàn)場的公安機關工作人員抓獲歸案。法院認為,被告人王x因瑣事謾罵、毆打他人,引發(fā)學生打架,持刀捅刺他人人體重要部位,致一人死亡,二人重傷,一人輕微傷,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后果特別嚴重,依法應予懲處,并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點評】在審判實踐中有一類情形特別值得注意,即同一未成年人曾多次實施暴力行為,但因x些因素而沒有進入司法視野,最終造成嚴重犯罪后果。本案中16歲的王x在本案事發(fā)以前,在初中時即因與同學口角,兩次持刀傷人,事后王x家長懇請學校和對方給王x機會改過,希望賠償對方并不要報警,校方考慮到王x年齡較小,且家長也保證今后會嚴加管教,所以斡旋雙方進行調(diào)解并成功,王x也仍繼續(xù)間斷性在該校上學。但這種處理糾紛的方式,并沒有促使家長加強教育溝通、王x悔過自新,反而使其變本加厲,更加肆無忌憚,最終造成本案無法挽回的局面。暴力侵害無小事,只要發(fā)生就應受到遏制。對初次實施暴力行為的侵害人,不可放任,應特別重視對其進行教育、引導,切實起到矯正作用,防止其暴力傾向嚴重化。
四、如何預防校園暴力和欺凌
增強未成年人自身的防御能力。中小學生正處于長身體、長知識的重要時期,各方面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護的能力。而家長、老師和社會也不可能時時刻刻地呵護著我們,中小學生只有自己長本事,才能有效防范來自社會生活中的侵權侵害。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中小學生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是十分必要的。具體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如遇事不要忍著不吭聲,要及時告訴家長或著老師;身上盡量不攜帶太多的錢物;受到暴力侵害時,立即采取靈活的應急措施,不刺激對方,以減少被侵害程度,事后立即報案。
(2)提高社會交往能力。如交友要謹慎,少與行為不端的人聯(lián)系,不要上網(wǎng)交友,更不要網(wǎng)戀或私自會見網(wǎng)友;出外辦事不單獨行動,要與同學結(jié)伴而行,以免發(fā)生意外。
(3)養(yǎng)成謹言慎行習慣。在學校日常生活中,不要說刺激、傷害別人的話;在公共場合遇到可疑者時,設法避開;化妝、服飾要得體,不要過分暴露;不要貪圖小便宜,不要對陌生人交付現(xiàn)金以及物品;與他人發(fā)生矛盾或神突時,盡量用和緩的語言和手段加以處理等等。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讓我們大家共同攜手,在成長的道路上與法律同行,打擊校園暴力,加強防衛(wèi)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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