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管理制度15篇
在現(xiàn)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fā)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校車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車管理制度1
為規(guī)范學校車輛管理,保證學校領導、教學及公務用車,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車輛由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
2、辦公室主任應做到:務實高效、廉潔勤政,積極服從和服務于學校領導、教學及公務用車需要。
3、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及各項規(guī)定。
4、駕駛員必須服從用車安排,保證通訊聯(lián)系,做到隨叫隨到,積極完成出車任務。
二、使用
1、學校車輛由學校指定專(兼)職司機負責駕駛,非學校指定專(兼)職司機不得駕駛學校車輛,更不得轉借他人或當作訓練用車。
2、因公務需要用車,應填寫“學校車輛使用申請單”,經辦公室主任核準同意后后方可派車,未履行手續(xù)不得用車。
3、各職能部門如遇緊急事件,來不及書面呈報,須電話申請派車,否則視為違規(guī)用車。
4、駕駛員應在車輛使用前做好準備工作,做到勤檢查、勤保養(yǎng),保持車容整潔。遇到問題及時排除,解決不了的問題,應立即上報主管部門。
5、學校車輛原則上每天應返回學校(特殊情況例外),停放于學校院內,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規(guī)定失職所造成的損失,應由責任人賠償。
三、保養(yǎng)
1、學校車輛由學校指定專(兼)職司機負責清洗保潔工作。
2、學校車輛各項零件設備的保養(yǎng),由該車駕駛員負責。
四、修理
1、學校車輛,除緊急狀況外,應事先向主管部門呈報核準,由該車司機送學校指定維修點維修。
2、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yǎng)導致的車輛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人負擔。
五、油料
1、駕駛員應在指定點加油。加油時須報請辦公室主任批準。
2、駕駛員應節(jié)約用油,避免浪費。
六、事故處理
1、學校車輛因公務行駛違反交通規(guī)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車輛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校負責。
2、學校車輛公務途中遇不可抗力發(fā)生車禍,應及時向附近交警報案,并即刻與學校主管部門聯(lián)絡,學校應派人前往現(xiàn)場協(xié)助處理。
3、車禍后有關的保險理賠作業(yè),應由當事人配合學校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4、未經學校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責任概與學校無關,當事人除承擔事故責任外,還應對違規(guī)用車和因此造成的車輛問題負責。
七、保險、年檢
1、本學校車輛的投保作業(yè)統(tǒng)一由校辦公室負責。
2、學校車輛年度檢驗由校辦公室會同責任司機負責。
八、費用報銷
1、修理費用由送修人員先填寫報修表,再憑正規(guī)發(fā)票履行報銷手續(xù),如費用較大,則由學校按相關程序予以支付。
2、所加油料費用,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履行報銷手續(xù)。
3、凡未經同意私自用車產生的任何費用,學校概不報銷。
九、附則
1、本制度未盡事宜,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2、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執(zhí)行。
校車管理制度2
校車管理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學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學生校,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學生,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學生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主任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浚瑹o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學生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學生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家長接送學生必須出示接送卡。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校車接送制度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并遵守接送時間。早上接孩子時要做好晨檢工作。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能坐車頭。要組織好學生,不能讓學生打開窗口、門或打架。
三、態(tài)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代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向各班班主任交接。
四、接送學生時,填好學生接送點名表;學生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學生親自交到家長手中。督促家長配合學生校接送制度的實施;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學生校的通知或資料單據(jù),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里,不能由學生轉交。
六、接送老師有對家長宣傳學生校各項活動和興趣班等的義務和責任。
七、如校車接送時間有變化,接送老師須及時與家長聯(lián)系。
八、校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shù),并保持車干凈。
九、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學生。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并做好登記,并要求家長簽名。如有鄰居、同事等代接情況,接送老師憑卡送孩子情況下,必須與孩子家長電話確認。
十、出現(xiàn)漏接情況。當天接送老師與司機同負責任。
十一、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超過50公里/小時)、不酒后駕車、不疲勞駕車。
十二、如發(fā)現(xiàn)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及時向校長匯報
校車出車、收車檢查登記制度
一、校車出車前的檢査:每天執(zhí)行車輛“三檢”制度,檢查內容:機油、助力轉向油、燃油、水、電壓、制動氣壓、輪胎氣壓是否充足;皮帶、螺栓、螺母不松、不缺;全車燈光、喇叭、校車標志燈和停車車指示標志、逃生門正常有效;車內滅火器、安全錘、急救藥品等齊全有效。
二、校車行車中的檢査:隨時注意檢查發(fā)動機的異響、異味;隨時觀察各儀表的工作情況。
三、校車收車后的檢查:清潔車輛,加注燃油;按運行里程,認真做到保養(yǎng)作業(yè),如清潔、緊固和調整;扭轉粗濾器手柄2-3圈,放出貯氣筒積水;檢查各部技術狀況,并排除故障;冬季無暖庫的汽車必須放凈冷卻水。
校車駕駛員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確保我校師生生命安全,維護我校正常教育秩序。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特制定我校校車司機安全工作制度。
一、司機要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思想覺悟,樹立“一切為了孩子”的'思想。
一、服從交通安全管理小組的領導,做好安全駕駛工作。
二、做好每年的車輛安全檢驗制度。
三、駕駛員做到“人有病不駕車,車有病不上路!
四、不酒后駕車,不超速、超載、闖紅燈。
五、定期維修檢查車輛,以保證安全行駛。
六、發(fā)生安全事故第一時間通知交通安全小組。
七、對違章開車或工作失職所導致發(fā)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其責任。
校車跟車教師崗位職責
一、隨車老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學生入座上車維持秩序,做好安全乘校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隨車老師清點學生人數(shù),讓學生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學生不能上車。接學生來校時隨車老師要下車接學生上車,安排好學生的座位。車到校后,學生下車,隨車老師與本班老師交接,清點校車上各班的學生人數(shù)。
二、要求坐車學生家長準時接送,并選擇固定人員接送學生,如換人接送學生,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并請與家長電話聯(lián)系,才能讓人接走學生,如果沒有家長接送,一律不讓學生自己回家,必要時學生隨車返校。
三、隨車老師要提高服務意識,要與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xié)調一致,對家長、學生態(tài)度和藹,細心周到,熱情服務。
四、隨車老師一定要坐在后面,隨時留意學生動向,一律不允許學生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五、學生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學生進行晨檢,一摸(摸頭)、二看(看學生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
六、隨車老師在學生離校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shù),不要出現(xiàn)漏送的現(xiàn)象。
七、每次學生全部下車后,跟車老師要從最后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遺留。(千萬不能把學生滯留在車上)。
八、隨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xiàn)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xiàn)金時要看清,點清。
九、要時刻提醒司機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學生下車時,需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后有學生,不得開車。車未停穩(wěn),不得讓學生上下車。
十、隨車老師應守在車門處,守護好乘車的學生,杜絕一切不安全的因素及其他事故,防止衣帽、書包和其他東西丟失,圓滿安全將學生送交家長。
學生校校車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二)發(fā)現(xiàn)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應制止開行并向主管領導報告;
(三)清點乘車學生人數(shù),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才能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四)在車上向學生宣講乘車安全注意事項,提醒和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各種危險行為;
(五)核實學生下車人數(shù),確認乘車學生全部離車后,跟車人員方可離開。
校車安全學習制度
一、加強司機和跟車員的思想政治培訓,提高職業(yè)道德素質,具備良好的服務水平,愛護車輛。
二、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校車及駕駛員培訓,做好培訓記錄,牢記培訓內容,提高校車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
三、高度重視校車安全知識培訓,認真學習《校車管理制度》《校車運行應急處理預案》切實領會校車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的實質精神。
四、司機必須學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熟悉專業(yè)技術和車輛性能,做到安全行車,避免事故發(fā)生。五、嚴格遵守上級下發(fā)的各類校車管理相關文件規(guī)定,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車管理檔案,開展隱患排查。
六、組織駕駛員和跟車員學習本校校車管理制度,明確各自工作職責,確保接送學生安全無誤。
校車養(yǎng)護、修理制度
校車統(tǒng)一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嚴格按照的《關于校車管理制度》執(zhí)行。現(xiàn)就維護修理保養(yǎng)規(guī)定如下:
一、保養(yǎng)
。1)各類校車由校辦公室專人負責管理,每輛車外部清洗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則每日須清洗,以防生銹。
。2)校車各項零件設備每半月定期保養(yǎng)一次,由該校車駕駛員負責,須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損。
。3)油料油卡由財務部統(tǒng)一購買,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并帶駕駛員一同加油,填寫清耗登記并由駕駛員簽字。
(4)每月管理部主管應將耗油量及行駛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費。
二、修理
。1)凡學校校車,除緊急狀況外,需維修應事先向辦公室上報、檢查、核準、備案后,由該校派專人與司機一同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2)由于駕駛人或派車人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yǎng)導致的校車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人或派車人負擔。
三、保險、年檢
。1)各類校車的投保作業(yè)統(tǒng)一由學校派專人會同駕駛員一道辦理。
(2)校車年度檢驗應由學校派專人會同校車司機負責
校車管理制度3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校車管理制度4
一、學校校長直接管理校車,由后勤服務中心具體管理人員負責派車。
二、學校各部門用車,需提前一天到后勤服務中心填寫出車單,統(tǒng)一安排發(fā)車,合理使用。
三、學校各部門用車必須按行車路線行駛,中途不得改變路線,不允許以單位出車辦理私人之事。
四、學校車輛原則不外借,如特殊情況,要經學校校長批準,方可派車。
五、上班時間外(包括節(jié)、假日、晚上)因公用車的,必須經學校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用車。
六、節(jié)假日校車必須停在學校內,特殊情況需要用車必須經學校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
七、未經校長或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擅自將校車開出學校的,如果出現(xiàn)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本人負責。
八、學校車輛必須在市內實行定點加油、定點保養(yǎng)、定點維修、定點購買保險。
九、司機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如違章行駛、停放,全部責任由司機自負。
十、學生外出訓練、比賽等活動,由學校專職司機接送。
校車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加強車輛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車輛系指大學學校后勤會館現(xiàn)有車輛(面包車)。
每三條 該車由學校后勤會館辦公室管理。
第四條 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每周定期對車輛檢查及保養(yǎng),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第五條 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tǒng)由會館餐飲部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六條 各部門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妥'派車單',總經理或餐飲部經理簽字;使用人持'派車單'方可出車。當日不能簽字的,需電話請示,第二天補簽。
第九條 無餐飲部經理、會館總經理出具的派車單',司機不能出車。個人私自用車,應予懲處。除補齊各種費用外發(fā)現(xiàn)一次扣當月工資50元,發(fā)現(xiàn)二次扣當月工資200元,并調離工作崗位或予以除名。
第十條 各部門派車時,應依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車輛為會館購買商品及公務物品專用車輛。
。ǘ┸囕v不得運載任何與業(yè)務無關的職員或物品。
。ㄈ┸囕v行前應特別注意安全檢查。
(四)車輛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guī)則,若有違規(guī)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第十一條 司機每日填報'行車日報表'由餐飲部經理簽字后報(辦公室文秘)核算員,由會館核算員核對實際里程數(shù)后,雙方簽字;每月的5日前,由核算員把上個月的`行車情況統(tǒng)計后呈報會館領導審核。
第十二條 '行車日報表'所載里程數(shù)應與車輛里程表相符,不符數(shù)額應由司機負責繳納差數(shù)里程汽油費。
第十三條 節(jié)假日或業(yè)余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會館總經理核準后方可出車。
第十四條 車輛日常任務結束后和節(jié)假日應停放在會館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
第十五條 車輛燃油由司機到會館指定地點加油,并填寫'車輛燃油報表',經會館餐飲部經理簽字后方可加油,特殊情況需電話請示,并于第二天上班后補簽。否則,為私自加油,一經發(fā)現(xiàn)一次扣當月工資500元,以此類推。
第十六條 車輛需要維修、保養(yǎng)時,一是填寫'車輛維修、保養(yǎng)明細表';二是向會館經理請示,并說明原因;三是領導同意后,到會館指定的廠家進行維修和保養(yǎng);四是私自維修車輛,費用自理。
本辦法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校車管理制度6
一、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及其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確定一名負責人分管校車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兒園應當每周對校車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記錄,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二、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等集體活動需包車的,應當向專業(yè)客運單位承租,及時審查相關車輛和駕駛人的情況,并報當?shù)亟逃姓鞴懿块T和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三、幼兒園使用校車應當向當?shù)亟煌ü芾聿块T報告校車行經的路線和停靠的.站點,經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校車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設施的,應當經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四、3歲以下幼兒不得乘坐接送校車;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座幼兒;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shù)載客,嚴禁超載。幼兒園應當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fā)現(xiàn)超載、準駕不符、飲酒后駕駛或明顯妨礙安全駕駛的情形,應當制止,不得放行。
五、校車運行過程中幼兒園要指定專門人員隨車進行看護,防止車輛運行時車內危險的發(fā)生,并及時制止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六、校車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糾正,并將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違法情況抄送幼兒園,幼兒園應當加強對違法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七、幼兒園要與校車駕駛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幼兒園要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八、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對幼兒園落實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情況進行兩次以上的監(jiān)督檢查,對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校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要實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校車管理制度7
為加強校園車輛管理,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我們呂公小學特制訂以下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禁止任何機動車輛等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需由門衛(wèi)請示校長后方可放行,并且至少有兩人進行監(jiān)護。
2、接送學生的車輛要按規(guī)定的位置在校外停放,不得任意停放和行駛。
3、人車分流,特殊車輛要從后院大門出入,行人正門出入。在學生上放學時間、課間,及學生活動區(qū)域任何車輛都不準進出學校。
4、本校教職工進出校園的.自行車、電動車等要推著行進,并且在指定西邊車棚停放。
5、帶班領導、安全主管、門衛(wèi)共同負責維持上放學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6、本校教職工必須要和學校簽訂車輛安全停放承諾書。
7、學校車輛要建立臺賬。
8、發(fā)生緊急情況時,首遇人要馬上報告給校長和安全員,根據(jù)情況上報或起動應急預案。
9、本制度由門衛(wèi)人員嚴格執(zhí)行,安全辦公室協(xié)助管理。
校車管理制度8
xx中學學生乘車(校車)管理制度為了切實保障我校老師和學生的生命安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加強對學生乘坐校車的`管理,特制定《xx中學學生乘車(校車)管理制度》。
1、學校成立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制定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2、每天學校都安排車輛管理人員,隨車維護學生的乘車秩序與安全。
3、學生必須聽從車輛管理人員安排,每輛車上定員定坐,任何學生不準私自串坐、串車,學校將不定期抽查,一經發(fā)現(xiàn)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給與通報批評,通知家長至取消乘車資格,由家長負責接送。
4、學生放學后必須按指定車次乘車回家,如有其他原因不乘坐校車,必須告知家長、班主任老師和車輛管理人員,如果不請假私自不乘車,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5、學生必須文明乘車,系好安全帶,在車上不喧嘩,不亂扔垃圾,不損壞車上物品,一經發(fā)現(xiàn)經調查核實后有學生本人負責修理或賠償。
6、車輛在行駛過程中不起立、不走動。不把身體的某個部分探出車外。
7、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飲酒、不違章、不疲勞駕駛,不超速,按指定路線按時接送學生,同時對車輛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車況完好。
8、如果學生不聽從車輛管理人員安排,頂撞管理,將取消乘坐校車資格,由家長接送。
9、本規(guī)定從頒布之日起施行。
xx中學政教處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管理制度9
駕駛員的職責及安全行車規(guī)定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
2、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3、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4、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疲勞駕車,不違章駕車。
5、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7、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8、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9、接送學生前20分鐘,司機應提前做好準備,隨時等候出車。
10、司機要服從園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1、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
12、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lián)絡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再向管理部門報告。
車輛例行保養(yǎng)修理規(guī)定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工作,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yǎng)時,應提前報告園長。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完好,方可簽字提車。
司機接送幼兒規(guī)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里,絕不可以讓幼兒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反交規(guī)情況下經園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接送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接送幼兒一律實行接送卡接送幼兒,無卡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委托電話后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跟車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1、跟車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幼兒入座上車維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跟車教師清點幼兒人數(shù),讓幼兒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幼兒不能上車。接幼兒來園時跟車教師要下車接幼兒上車,安排好幼兒的座位。車到園后,幼兒下車,跟車教師與本班教師交接,清點本趟車上各班幼兒人數(shù)。
2、跟車教師要加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始終和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xié)調一致,對家長、幼兒態(tài)度和藹、細心周到,服務熱情。
3、跟車教師在開車前后及時開關車窗,以保障車內空氣流通,并根據(jù)氣候變化為幼兒上下車做到及時增減衣服。押車教師要時刻提醒幼兒,幼兒不要將頭手等身體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戶不要打開的過大。
4、跟車教師保證各班聯(lián)系單及幼兒園通知單,準時發(fā)給家長;并將幼兒服藥準確地帶回交到各班教師手中,保障幼兒及時服藥。
5、跟車教師要掌握幼兒尤其新入園幼兒的乘車起始、終點,對家長提出的線路更換和正確建議高度重視并及時反映,以便更好地解決而服務于家長。
6、老師根據(jù)各車接送名單,接送幼兒的往返乘車并不準有幼兒漏上或錯上車的事故出現(xiàn)。
7、送幼兒時車要靠邊停,跟車教師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車輛,確認無車輛時,教師要先下車后再讓幼兒下車,同時教育幼兒下車后不要奔跑,等車走后再走。確保每個幼兒安全到家。
校車管理制度10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平安,避開錯接、漏接狀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教師必需在乘車前認真對比乘車名單,與當班教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別緣由更改上、下站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教師必需在當日記錄中做特殊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教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需對比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做記號確認。
四、跟車教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需對囫圇車廂舉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教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需再次檢查乘車記錄。
六、校車司機必需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開一切擔心全駕駛的.行為。
七、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須正確在各站點停泊,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校車司機必需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跟車教師暗示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相關教師通知到該車全部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家長接送幼兒必需在各接送點提前候車。
校車管理制度11
一、學生應按照規(guī)定時間在指定地點依次排隊上車,上車后服從班車長和司機的管理,按座位就座;車輛行駛時不準離開座位前后走動,車輛未停穩(wěn),學生禁止上下車。
二、學生上下車時要注意過往車輛,不準盲目奔跑或橫穿馬路,以免發(fā)生意外。
三、學生憑卡乘車,乘車卡是乘坐班車的唯一憑證,無卡不準乘坐;若乘車卡丟失請及時聯(lián)系所坐班車司機補辦,以免耽誤乘車。
四、學生要愛護車內設施,禁止損壞。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損壞車內設施的學生移交學校政教處進行處理,并將其行為計入學生檔案。
五、嚴禁學生在車內寫作業(yè),嚴禁使用小刀和筆,嚴禁食用帶扦子的小食品,如肉串等。上述存在尖銳棱角的物品,極易在行車中遇特殊情況采取緊急制動時對學生的身體造成嚴重傷害。如有發(fā)現(xiàn)違規(guī)者一律全校通報批評,拒不改正將取消其乘坐班車資格。
六、學生乘車時不許大聲喧嘩打鬧,更不允許搶占座位,以大欺小,威脅恐嚇年齡小的同學。學生乘車時要注意文明禮貌,互相關心照顧和幫助,發(fā)揚助人為樂的精神。
七、嚴禁將手、頭等身體部位伸出窗外,以免發(fā)生意外。禁止食用小食品,向車窗外拋物,不得在車上吐痰、亂扔垃圾。
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品及有損身體健康的物品上車(包括刀具等)。
九、如發(fā)生交通事故、火災等意外時,學生要服從駕駛員和班車長的指揮,不要擁擠,有序疏散。
校車安全員管理制度4
1、校長是所在學校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運行工作全面負責。具體從事此項工作的教職員工為直接責任人。
2、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學校的學生接送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
3、校長在每學期第一周內,與班主任老師、隨車管理員、校車安全管理員、駕駛員等簽訂接送安全運行和學生乘車管理責任狀。
4、科學嚴密地制訂學生乘車細則。定車、定座安排到人,落實各處室、班主任老師、值班值勤老師、隨車管理員和駕駛員。在學校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職責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開一次學生接送車輛安全例會,認真研究做好校車管理和確保安全運行的對策。對單位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中心學校和上級職能管理部門。會議應有具體的文字和圖片記錄。
6、學校在配備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員,都要達到校車使用標準。并將相關資料遞交給教育局存檔備案。
7、認真確定每輛接送車的學生乘載人數(shù)。要根據(jù)接送車輛核載人數(shù)以及學生居住地分布等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每一輛接送車的乘載人數(shù),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人、定車、定座、定線路,從源頭上杜絕學生接送車輛超員現(xiàn)象。
9、學校配合中心學校對駕駛員、隨車管理人員每學期進行一次行車安全教育,認真總結經驗,提出整改意見,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萬無一失。教育培訓應有文字記載。
10、學生接送車因發(fā)生故障一時無法排除時,學校應及時協(xié)調設法調用別的合格車輛應急接送,確保學生上(放)學不受影響。
11、嚴把駕駛員資質關,凡有酗酒、嗜賭史及心理障礙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擔任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員。學校要預防和堅決制止接送車輛駕駛員酒后開車、疲勞駕駛、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要協(xié)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12、學校要提前合理編排好學生接送車輛隨車管理員護送值班表,確保每天學生上(放)學乘車途中都有一至兩名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維護上、下車秩序,并跟車全程護送。跟車護送記錄必須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務親筆簽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銜接,一張不缺。
13、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臺帳,尤其要完善接送學生的車輛車況、車輛行駛狀況、學生乘車情況、接送管理制度等臺帳資料,保證學生、駕駛員、隨車管理員、接送車等每天都有詳實的記錄。
14,學校應向駕駛員提供場地開闊、路面平坦堅固、進出方便、標志鮮明的學生接送車輛專用停車場所,并明確每一輛接送車相對固定的停車地。
15、學校一旦發(fā)現(xiàn)有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電瓶車、手扶拖拉機、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備接送學生資質的車輛運載學生,要勸誡學生拒乘并立即報告中心學校和有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取締。
16、認真制定突發(fā)事故應急預案。學校要針對學生接送途中可能發(fā)生的情況,提前制訂應急處置預案,確保一旦發(fā)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里最有效地組織搶救并進行善后處理。在第一時間內向當?shù)卣、上級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上報事故情況,以便各職能部門根據(jù)實情來應對突發(fā)事件,保持社會穩(wěn)定。
17、學校每學期要組織對學生乘車管理人員進行考核考評。凡因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和給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帶來消極影響的要給予適當?shù)慕洕、行政處罰,造成交通傷亡事故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紀進行責任追究。
18、突遇惡劣天氣及下大雪后道路滑,行車危險,校車停運。
校車管理制度12
一、中小學(幼兒園)原則上不使用校車。學生入園、出園,都由家長自己接送。
二、確有需要必須租用校車的,一定要租用有資質、有承擔安全風險能力的客運公司的車輛。
三、必須與用車所在單位和司機本人簽訂責任書。
四、幼兒園校車接送幼兒時必須有教師跟車監(jiān)管和保護。
五、所有校車必須按交警核定的載乘人數(shù)搭載學生,嚴禁超載。
六、駕駛人員每天在出車前必須對車況作全面檢查,并定期維修。做到安全出車,平穩(wěn)行使,嚴禁超速。對屢次超速、超載的校車堅決予以取締。
七、建立校車及司機的專項檔案,加強管理。
八、教育局聯(lián)合交警大隊不定期對校車的.載乘情況作突擊檢查,嚴厲處置超載行為,對發(fā)現(xiàn)校車有多次超載行為的幼兒園取消其辦園資格。
校車管理制度13
為了保障乘車幼兒的安全,落實上級的文件精力,特制定如下制度:
1、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guī)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guī)矩,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guī)。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創(chuàng)造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于每小時5公里。
(8)載送教職工和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2、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情況下,違背交通規(guī)矩或產生事故,由駕駛人累贅,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贌o照駕駛。
、谖唇浽试S將校車借予他人應用。
。2)違背交通規(guī)矩,其罰款由駕駛人累贅。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產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巧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隊長聯(lián)絡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累贅。
。5)產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喪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累贅一半。
3、汽車例行保養(yǎng)修理規(guī)定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掩護作業(yè),以干凈、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請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機動,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耽曲解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別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yǎng)時,應提前報告隊長人,由隊長報告后勤主任,經主任批準并簽名即可。由隊長記載公里數(shù),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訴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4、司機接送學生規(guī)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請求司機在沿途增長停源碼下載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學校批準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達到停車點,若提前達到應斷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5、司機日常工作規(guī)定
(1)除經常洗車輛,保持車廂內外干凈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隊長簽訂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學校。否則成果自負。
。3)除學生或隊長批準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容許其他人(包含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懲處。
(4)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背交通規(guī)矩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fā)報告,由后勤處按情況評估相干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6、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矩。
。2)司機應愛護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重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干凈。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創(chuàng)造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創(chuàng)造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jù)先由隊長簽名,然后由后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創(chuàng)造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后勤處,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容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別情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必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矩,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成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5)司機要屈服隊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6)司機出車履行任務時,遇特別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隊長,并闡明原因。
。17)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8)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成果自負。
。19)司機未經領導批準,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成果自負。
(21)后勤處每學期負責對司機期考核、評級嘉獎。
7、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yè)技巧,熟悉控制車輛的技巧性能,精通本職業(yè)務,遵守交通法規(guī)。
。2)具備崇高的職業(yè)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yè)心、責任心,敬崗愛業(yè)。
。3)遵紀守法,屈服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質、工具等的保管和應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xù)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喪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xù)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于喪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喪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yōu)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別情況可機動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并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后,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后勤處(正常接送學生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捏造、報假單據(jù)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jù)數(shù)額給予相應的罰款,并接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主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轉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核措施處理。
(10)嚴格履行學校、部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guī)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捏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guī)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持續(xù)駕駛車輛;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動等。
8、司機會投訴事項處理
(1)家長態(tài)度有禮貌,對學生具愛心,若源碼下載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凝聽,并盡量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產生爭執(zhí),事后可將事件告訴隊長。
。2)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必須及時報告隊長。
。3)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貌,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著學生,要進步警覺,并向學生證實接著者之身份,若在不確定的情況下,不可以其接走學生。
校車管理制度14
一、出車時間
1.每輛校車早晚出車時間由司機根據(jù)校車寶寶人數(shù)、路線按照幼兒園的作息時間確定。
2.執(zhí)行時間標準參照中央一臺的北京時間。
3.確定的時間和中途調整的時間先報主管領導通知到各部門之后方可執(zhí)行。 如未經批準私自變更出車時間造成后果的,從嚴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二、出車登記
校車出入由保衛(wèi)科傳達室值班工作人員進行登記,如未到出車時間打開大門讓校車提前出車的或出車(包括校車其它外出)未進行登記的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三、寶寶上車時間
1.班級教師必須在出車時間5分鐘之前將寶寶送上校車。
2.因特殊原因未及時送校車寶寶上車的班級,司機和隨車教師在出車前5分鐘內通知班級。
3.未及時在出車時間前將寶寶送上校車的班級追究班級教師責任,出車前五分鐘之內未通知班級教師及時送寶寶上校車的,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四、交接記錄
隨車教師、班級教師早接和晚送寶寶時必須履行交接手續(xù),凡未進行辦理交接手續(xù)的追究相關責任人。因未進行交接手續(xù)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五、接送卡證
1.接送校車寶寶時要嚴格執(zhí)行接送卡制度,早接時要向家長發(fā)放校車接送卡;晚送時,家長必須提供家長證、校車接送卡,否則一概不予接走幼兒。
2.早上不坐校車而晚上坐校車的寶寶由班級老師向家長發(fā)放校園接送卡,隨車老師晚送時要向家長收取校園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衛(wèi)科傳達室值班人員保管并進行登記,第二天由班級老師到保衛(wèi)科領取校園接送卡。
3.早上坐校車而晚上不坐校車的寶寶,隨車教師要向家長發(fā)放校車接送卡,家長晚接時班級老師要向家長收取校車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衛(wèi)科傳達室值班人員保管并進行登記,第二天由隨車老師到保衛(wèi)科領取校車接送卡。
4.凡因接送卡操作不當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六、其它規(guī)定
1.校車司機與隨車教師必須遵守幼兒園相關管理制度,確保自身與幼兒的人身安全。
2.第一批校車寶寶由班級教師接進班級,第二批校車寶寶由隨車教師送進班級,不得讓寶寶私自進教室。
3.隨車教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家長提前通知幼兒園并得到許可的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隨車教師與班級教師必須做好交接,隨車教師要做好記錄以免遺漏。
4.隨車組長要落實隨車教師的責任,在跟車過程中要時刻關注幼兒在車內的狀況,發(fā)現(xiàn)幼兒有異常舉動要立即制止并排除安全隱患。
5.隨車教師在寶寶入園上車時要對寶寶進行晨檢,發(fā)現(xiàn)狀況時要及時與家長溝通,不宜上車的寶寶應要求家長帶回。在跟車結束時,隨車教師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幼兒或物品被遺留在車上。
6.司機與隨車教師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同時要及時并準確的`做好工作記錄,以便隨時接受主管領導和上級部門的檢查。
7.隨車教師有責任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有責任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8.校車司機必須在隨車教師檢查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由隨車教師示意開車,方可啟動車輛前行,在行駛過車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
9.校車司機有責任督促隨車教師時刻關注車內的狀況,必要時要停止行駛,排除安全隱患后再開車。
10.校車司機在出車前必須試車,保證車輛一切正常方可出車,如發(fā)現(xiàn)問題時要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匯報并進行搶修。
11.校車司機要定期對車輛進行消毒和清洗,保持車輛的整潔衛(wèi)生。
12.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工作人員,幼兒園將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立即解聘并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校車管理制度 篇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及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別是配合縣教育局安穩(wěn)股校車監(jiān)控平臺監(jiān)督,特制訂該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二、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車時間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浚瑹o論 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九、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一、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校車管理制度15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當班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做記號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
六、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須正確在各站點?浚瑹o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相關老師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在各接送點提前候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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