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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老師們的座談會
我給老師們的座談會
說給教師們的“三個比喻”
第一個比喻:喝酒
我還是要老調重彈,來說明教師實在不是知識的傳授者和課堂藝術的表演者,這個道理很簡單,教學的過程頗像飲酒,教師其實就是那個勸人飲酒的人,“勸酒”正是教師這個角色賦予“教師”的使命,如果教師只埋頭于自斟自飲甚至很“藝術”地把自己灌醉,那這樣的勸酒者一定是不稱職的!
教師當然可以喝酒,理由是自己喝才可以帶動別人喝。問題是,假如我們把時間比喻成酒,當教師把區(qū)區(qū)45分鐘一飲而盡時,請問那些被教師勾出酒癮的學生只能去飲“空杯”了,這就是課堂的悲!我是說教師的作用是想盡辦法把學習的時間留給學生,并且盡可能讓學生沉醉于學習,對于教師而言,如果把教學比喻成陪客喝酒,其最高境界應該是讓學生“學醉”。
別小看我發(fā)明的這個新詞,“學醉”和“喝醉”一樣,都是因為超出了“極限”而導致的,但和喝醉不同,喝醉傷身,而學醉則可以理解為“長能耐”,喝醉是喪失理智,而學醉恰恰是在處在感性和理性交融的高潮時,說穿了,這等境界是超脫了分數(shù)和成績之后的忘塵的幸福。
教師憑什么手段讓學生學醉?如果你要是把這個手段理解成教學藝術的話也可以,但這種藝術必須基于教師的真誠,所謂以心換心,教師就好比是在“酒桌”上“勸酒”,你得恰如其分、言之有理,話逼到一定份上使對方不得不喝,但這個境界仍然不高,最高的勸酒境界是什么樣的?是勾醒了對方的酒蟲,也就是說,喝酒變成了對方的需求,而勸酒也只不過是在滿足對方的需求而已,而最低境界是什么?是人家不愿意喝,你卻摁住人家“灌輸”。
從這個意義上來衡量今天的教師們的教,你便應該明白,教師實在不是身先士卒,實在不是講授和灌輸,而是點燃、激勵、喚醒。
第二個比喻:打麻將
學習好比是打麻將。四個人一個“學習小組”,每個成員都是構成學習生態(tài)的一個“無可替代”的角色,即便是某個人牌技很差,但離開了這個人,顯然是成不了“局”的,因此,教師不可以歧視任何一名學生,縱然他是個“笨蛋”。
教師當然不能替代學生打麻將。在打麻將這件事上,其實每個看客都喜歡扮演“高參”,自以為聰明,看客心理說明每一個人都喜歡對別人的事指手畫腳,“觀者不語”這句勸誡有可能不止是指一種禮儀,很可能它在昭示一種學習規(guī)律。對于“操作者”而言,留什么牌和出什么牌,他一定是按照自己“和牌”的需要,在一張張、一圈圈的“經歷”中加以建構的,假如我們把每一張牌解讀成不同的“知識點”,把一圈比喻成一個學習過程的話,需要什么和舍棄什么,其實應該由學生去自主選擇。即便是他犯錯了,影響了正常的和牌,他可能因此得了“大和”也未可知,即便最終仍不能和,但他卻在這樣的“失敗”中,形成了“經驗”,其實,學習即經驗(體驗),如果我們“替代”學生去打麻將,或許可以避免失敗,但失敗是自己的,誰都不可能替學生失敗。
在這個比喻中,教師要記住,無論你多么地愛你的學生,有一種東西終究無法替代,那就是我們常說的經歷。一個人被替代了經歷,他顯然是長不大的。這個道理還可以借助另外一個比喻來加以強化說明,要想讓學生學會游泳,就必須敢于讓他下水,打麻將就等同于下水!教師必須敢于“讓學生學”這是我要表達的觀點。
第三個比喻:提審
為了抑制教師在知識灌輸中的“自說自語”,或者一言堂。我建議所有的課堂都可以搞成“對話式”,就像央視里主持人和采訪嘉賓的那樣的對話。當然,更確切的比喻是公安局常有的對犯罪嫌疑人的“提審”,這里的提審者一定不是教師,而被提審的那個人才是教師!
你別誤會,就當是游戲。教師在每一節(jié)課開始前,先給學生留下時間“閱讀案宗”,然后在“關鍵問題”上做好“提審預案”,最后再通過小組“集體”形成預案,這個過程就等同于“先學”。
接下來,教師接受過堂“審問”,學生一個個拋出問題,“質疑”教師,并請教師予以回答,這個過程可以叫做“后教”。
現(xiàn)在,你還可以嘗試全部角色都有學生來參與和完成,比如第一小組“提審”第二小組,第三小組“提審”第四小組……
我相信所有的學生對這樣的教學方法都會興趣盎然。其實,對教師而言,什么方法都不要拘泥,哪種方法效果好就要采用哪種方法,但教的方法一定是效果最差的方法!這不是我說的,是很多人驗證出來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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