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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王榮生《語文科課程論基礎》有感
讀王榮生《語文科課程論基礎》有感
原創(chuàng): 韓慶麗
王榮生老師通過對中外教材的比較和研究,把語文教材里的選文分為四種類型:定篇、例文、樣本和用件。
一 、定篇
定篇 :教學大綱和課程標準中規(guī)定的語文課程必學的篇目。 我國傳統(tǒng)的語文教育,按慣例教材的篇目,往往主要扮演著"定篇"的角色。作為"定篇"分析和評價,應該是有標準答案的。
個人感悟:課標所規(guī)定的篇目均為"定篇".
二、例文
例文:是說明"共同的法則"和"共同的樣"式的例子(例文)。(夏丏尊語)"例文" 本身不是語文課程內容的構成。它屬于"用什么去教"含義的語文"教材內容".
例文是為相對外在于它的關于詩文和讀寫詩文的事實,概念,原理,技能,策略,態(tài)度等服務的。成片的例文大致相當于理科教學中的直觀教具,它給語文知識的學習添補進經驗性的感知,目的是通過教具使學生更好的理解和掌握知識。而中選的這一篇"例文"用的其實并不是整篇的文,在多數(shù)情況下,派用場的只是詩文和詩文讀寫的某一個側面的某一點或幾點。
一方面,它將本來還有無限可能性的詩文限制在一個特定的側面,特定的點來作為例子,這是"例文"的實質。另一方面,由于語文知識往往是不能明確界定的概念,單用"例文"往往還不是以達到知識學習的目的。往往還需要用不同的變式呈現(xiàn)多篇"例文",以充分的展示。語文知識的內涵。
個人感悟:
1.例文就寫為了達到某個教學訓練點而選用的文章。例文的實質就是為完成教學訓練點服務的。
2. 例文的"文"可以是整篇文章,也可以是某些文章的片段。
3、群文閱讀中的文本,均為例文就是用多篇例文達到知識學習的目的。
三、樣本
"樣本"說,在我國是由葉圣陶提出的"教材的性質等同于樣品,熟悉了樣品,也就可以理解同類的貨色".在葉圣陶的語文教學論里,課程的主要內容,是怎樣讀,怎樣寫的"方法".怎樣讀,怎樣寫,當然首先是知識得"心知其故".知識是隨著技能走的。而技能又是隨著"選文"練的,怎樣讀、怎樣寫的"知識",從語文課程內容研制的角度講,維系于被選用的這篇選文。知識是溶解在"選文里的".它需要學習者在閱讀的經驗和揣知識摩中去發(fā)現(xiàn)。有待于生成和和提煉。離開了特定的選文,"知識"也就無從生成,就談不上學習:"知識,不能憑空得到,習慣,不能憑空養(yǎng)成,那就要有所憑借,那憑借就是國文課本。國文教本中排列著一篇篇的文章,是學生是去理解。有所評鑒吶評鑒就是國文教本中排列著一篇篇的文章,使學生試去理解,理解不了的由老師給與幫助。從這里。學生得到了閱讀的知識(即方法)。更使學生試去揣摩它們,意念怎樣的結構和表達,才正確而精密,揣摩不出的,由教師幫助;從這里,學生得到了寫作的"知識"(即方法)。
在本質上,"樣本"說的課程內容是不能事先約定的,隨著技能的增多,隨著對知識的經驗增加,按照葉圣陶教學論系統(tǒng)的邏輯,所教學的知識便會逐漸減少,最后減少到幾乎用不著再出現(xiàn)新的"知識",這也就是"教是為了不教"的教育思想。在教學論設計上的體現(xiàn)。
在"樣本"類文選型語文教材中,那些詳詳細細涉及選文方方面面的教材內容,并不是都要講的,都要學的,從原理講。他只是供教師在教學中。依據(jù)學生的情況自主的選用。換句話說,課程內容并不是教材內容的簡單復制,而是依據(jù)學生的具體情況,在教學內容加以擇選,在這一課和下一課,在這一班和另一班,具體教,什么要根據(jù)學生的實際情況才能定奪。
個人感悟:
1."樣本"類文章的重點是讓學生在閱讀的過程中獲得學習語文的知識與方法,形成語文學習的基本技能,所以在具體教學中,根據(jù)年段目標和單元訓練特點,有的文章可以發(fā)揮其"樣本"的功能,通過教學讓學生獲得必要的語文知識,教給學生閱讀的方法,寫作的方法。以后遇到這樣的文章,可以讓學生按照這種方法去學習,遇到類似的習作訓練,可以借鑒其中的寫作方法。
2.新編部編教材八年級上冊第一單元活動 探究單元。(325224.com)所選用的四課文章就是樣本,它們是讓學生在比較中了解 "新聞"的不同體裁,學會新聞閱讀的方法,寫作的方法。在生活中可以讓學生按照這種方法去學習新聞,并借鑒其中的寫作方法學寫消息。
四、用件
用件: 主要是用來提供信息,介紹資料,使學生獲知所講的事物(東西),這是用件的實質。
這一類型選文,關心的主要是其"內容"的方面,也就是課文"說了什么";對"怎么說",只關心其邏輯的合理性與否,即說的對不對、說的通不通。在這種類型,.學生其實不是去"學"文,主要是用這一篇文里的東西,或者借選文所講的那東西觸發(fā),去從事一些與該選文或多或少有些相關的語文學習活動。
"用件"類選文的特點是具有易替換性,也就是說,"信息"不是非得由某篇文章獲得,選其他的文章或通過看傳記影片、教師作口頭介紹也同樣能獲得那些信息。 處置為"用件"只是語文教學的一種途徑、一種方式。
個人感悟:例如在部編版七年級上冊第一單元,若要讓學生了解自然景物,那么《春》、《濟南的冬天》、《雨的四季》三篇文章就在這里作為"用件"類文章。
總結:定篇是文學史上的名篇,需要整體把握和鑒賞;例文的重要作用,通過學習可以掌握適用一類問題的某種規(guī)律和方法。而樣本類文章重點是讓學生在閱讀的過程中獲得學習語文的知識與方法,形成語文學習的基本技能;用件,主要是關注課文本身說了什么,然后用文中東西為教學所用。我們在教學時,可以首先判定教材選文的歸屬類型,然后再確定教學目標及教學策略。
這四類選文不是絕對孤立的,是交叉相融的,我們要根據(jù)具體的教學需要來確定。我們的閱讀和討論,也是幫助我們更好地根據(jù)"教學需要" 來定位每篇課文,然后確定教什么,怎么教。以《統(tǒng)等方法》一文為例,如果借助本文講說明文知識,那就是作例文用,如果是學過了知識,借助本文訓練說明方法的運用,那就是作樣本用,如果是教給學生"統(tǒng)籌方法"的運用,那就是作用件。(張麗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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